姚明欲三年让CBA球员合同标准化透明化,测试版合同已下发

发表于:2025年10月08日 15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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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明计划在三年内,促使CBA球员的合同变得类似NBA那样规范、公开,这项工作规模庞大,并且会对CBA球员市场产生重大转变、深远作用。

CBA于7月10日向各俱乐部发送了名为《CBA公司关于执行标准版球员聘用合同(测试版)有关事宜的函》的官方文件,新浪记者贾磊在7月23日首先公开了此事。该文件的核心内容,是提供了三个合同的标准版本,具体包括:针对国内球员的聘用合同普通版本,针对国内球员的聘用合同经纪版本,以及针对外籍球员的聘用合同。

这三个合同版本都标榜为“试用版”,由于诸多方面尚待完善,单用一个夏天无法彻底完成修订工作,CBA于6月7日在北京中奥马哥孛罗酒店召集各队负责人开会,征询各方意见,许多负责人在与球员商谈合同时,已依照新版本的原则执行,但他们都在等待正式版本公布。从收集完建议,到七月十二日左右收到,总共不到一个多月,CBA聘请了两位法律人士反复推敲。

来年此刻,新的迭代版本仍会问世,不过那并非终极形态,依照姚明的规划,核心意图是为CBA制定薪酬上限机制。目前各俱乐部所签合约种类繁多,期限长短不一,CBA计划在接下来三年内分步落实以下三项关键举措

第一,把所有合同签成标准合同,所列工资都是税前;

其次,每名运动员都必须配备中介人,所有中介人均需完成学习,于篮球管理机构进行登记,其代理的选手名单及协议条款,均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开,确保公开透明。

第三,最终设立工资帽制度。

CBA计划进一步强化管控,坚决禁止假合同现象,一旦接到举报且核实情况属实,相关俱乐部将失去比赛资格。8月5日,CBA组织将在大连举行会议,届时将公布具体的行为规范。

若早几年实施这项规定,李根每次转会,前俱乐部都需要支付转会补偿。

CBA的新规定包含诸多核心要素,我从中筛选出两个最为重要的方面,分别是球员转会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最高级别的薪金标准。

文件里,转会费被称作“培养费”,我认为这个叫法不太妥当。要是直接称之为“转会费”,会显得更加明白易懂。这项新规定,是对当前中国篮球体制的一种折中方案,既肯定了青少年训练体系,又缓和了各队间的人才分配问题,姚明尽可能履行了他的职责。

中国球迷已经习惯了观看NBA比赛,但是CBA联赛无法达到NBA的水平,更不可能与NBA相提并论。这种情况取决于我们国家的体育管理体系,该体系融合了长期的历史背景和当前的市场条件。

我反复强调过,中国体育存在一个核心问题,那就是体育与教育脱节,导致培养人才出现断层,辽宁省和山东省等体育部门实力强劲,却输送了大量篮球人才,民间培养的人才却流向了大学,但无法获得高水平的训练机会,因此,CBA联赛中的优秀球员主要来自两个途径,一是体育系统遗留的人才(如辽宁、山东等),二是各俱乐部的青少年训练体系,包括一队、二队和三队

必须改变“体教分离”的现状,自上而下推进这一进程,姚明能施展的,是依托当前的社会环境,尽可能提升人才的利用价值,有变革,就必然伴随得失,实施“转会费”制度,维护了俱乐部的权益,却损害了非官方渠道球员的利益,但从CBA公司的角度审视,这是当前体系下保护俱乐部参与热情的最佳途径。

非官方渠道的球员,例如李根,官方渠道的球员,例如郭艾伦。非官方渠道的球员与NBA相似,合约结束后即成为不受约束的球员,官方渠道的球员仍受体育管理部门的身份约束。这两种球员,在收入方面存在显著差异,再加上由俱乐部培养的球员,体育管理部门与俱乐部合作培养的球员,通过选秀程序选拔的大学生球员,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球员,他们的身份多种多样。

新规定统一执行,凡在国内踢球满十二年时间的本土球员转会,均需缴纳“培养成本”。如果这项规定提前几年实施,李根从青岛转会上海,从上海转去北京首钢,再从首钢转会到新疆队,每到一个新球队都要支付“培养成本”。

因此,我认为培养补偿本质上就是“转会代价”。现行规定,其实源于欧洲足球的条例,但更加清晰明了,“转会代价”清晰可见,就是新协议的年均薪酬。

CBA球员合同透明化_cba球员工资_CBA合同标准化

另一个核心要素是“最高报酬”。这种最高报酬,同NBA语境下的最高报酬,存在根本性不同。

NBA的薪酬制度在整个联盟内保持一致,无论球队规模大小,都遵循相同规范,这一规范依据的是联盟整体收益以及球员的职业生涯时长,例如,如果丁彦雨航以非双向合同形式与小牛队签订自由球员协议,他首年的薪水将被限定在税前83.8464万美元,这一具体金额能够明确查询到,并且由于联盟年度收入存在差异,若是在前一年达成签约,相应的数字会是81万美元而一名在NBA征战十年以上的运动员,新签订的协议首年最低也有239.3887万美元的收入,至于顶薪标准,我们知道一个征战超过十年的资深球员,在2018-19赛季所能获得的最高报酬达到3565.4150万美元,而所谓的“超级巨星顶薪”,其平均年薪会超过4000万美元。

CBA的顶尖球员薪资水平由各俱乐部自行决定,而非整个联盟统一制定,具体为俱乐部内收入最高的三名球员的薪酬,其中第三名的薪水要至少比第四名多出五百万人民币。例如,某支球队前三位球员的收入分别是八百万、六百万和五百万(税前金额),那么第四位球员的薪水上限为四百五十万。假设那个俱乐部中,按进账排名第四的运动员平均每年能拿到四百五十万元,那么排名靠前的第三位运动员,其年收入肯定要超过五百万。

譬如,有家俱乐部财力有限,排在前三位的球员薪水分别是两百万、一百万五和一百万,那么第四位的球员所得必然低于五十万。CBA各队实力参差不齐,部分俱乐部税后最高薪资仅八十万,依照国内税率,他们需缴纳四成五的税款,费用由俱乐部承担,因此其顶薪总额为一百四十五万。目前该组织每处理一项协议都强调税后收入,接着需要将此数额乘以0.55再提交上去。

顶尖薪酬削弱了各队球员的竞争力,某俱乐部签约的三名运动员薪水居首,倘若再引进一名明星,其年薪将位列前三,原先排名第三的运动员位置随之下滑至第四,他可以依据契约条款申请转会。

若是变成一个普通的队伍,其中收入最高的三位球员最少或许只有一百万的年薪,不过由于他们处在收入最高的前三位,其他队伍即使出价更高,也无法与他们达成签约协议。

新规实际上对实力出众的队伍施加了排挤压力,同时也为实力较弱的队伍提供了扶持。这类条款没有区分球员的背景差异,不论其是否属于特定体系,因此在我看来,这属于一种相当激进的改革举措。

这项规定明显存在诸多不足,因此必须耗费三年的时间进行修订。我认为有三个方面需要着重关注:首先是不同俱乐部顶尖球员薪酬待遇的协调,其次是外籍球员薪资的管控24直播网,最后是奖励发放过程的公开化。

俱乐部财力存在差异,导致顶尖球员的薪资水平差距显著,收入从千万级别到百万元级别不等,若能建立协调机制,适当缩小实际收入差距,对球员而言是一种保障,毕竟他们依靠青春谋生,毕生依靠这十年时光。

我认为外援的进账最需要严格把关,他们给俱乐部带来了沉重的负担,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,外援的身价不断上涨。

据我所知,目前CBA联赛中能够进入前八名的队伍,其外籍球员的薪酬总额都超过三千万,整个队伍的年度花费都在一亿元左右,这个数字还算是比较低的估算,并非真实情况,新规定实施后,所有俱乐部都必须在税前公开所有支出金额,部分球队能够投入的资金高达三亿元。难以想象,邦齐-威尔斯加盟CBA及前一年,山西队年预算仅580万元,即便资金雄厚的新疆队,在称霸联赛时总花费也才勉强达到1亿元。

目前,CBA联赛中的俱乐部普遍处于亏损状态,近期山西汾酒更换了投资主体,这同样是因为上市公司必须处理掉经营不善的资产,CBA每年拨付给各队的资金分配已经提升了1800到2500万元,但这样的数额对于缓解财务压力来说仍然远远不够。

我反复强调过,CBA实施“四节四人次”外援规则,能让联赛回归篮球阵型的根本法则,没有哪个联赛允许核心球员随意上场,教练必须安排“虚假首发”;双外援还能显著减少球队开支,提升外籍球员的整体水平。

CBA在三年过渡阶段,对外籍球员的约束非常严格,具体措施包括:下个赛季无法签订具有保障性质的合约,以七月十日作为分界点,初期允许签订五场到二十场的保障合同,之后若超过三分之二时间则变为完全保障;合同有效期上限设定为一年。这些规定旨在配合明年夏季制定的新规则,同时为未来设定工资帽奠定基础。不过实际上,CBA组织为球队提供了支持,从前依靠外援时,俱乐部一直处于不利地位,新疆队针对布拉奇投入了大量资源,也承受了许多委屈。

体育联赛的主办方,无论在哪个联赛,资金方都显现出截然不同的立场:在会议桌上,他们共同期盼削减整体开支;一旦各自回到工作场所,又暗地里策划增加资金投入。倘若某个俱乐部故意压低球员的基本工资,转而用高额奖金进行弥补,那么所谓的“转会费用”就形同没有实际意义。因此,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为他们提供便利,确保在公开透明、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展开竞争。

姚明和他执掌的CBA正在进行一项改革,初期阶段势必会引发诸多混乱,主要源于各俱乐部球员的合约形式五花八门,内容复杂多样。CBA制定了统一规范,要求所有合约必须遵循新标准,其中2018年届满的合同,无论签订日期是年初还是年末,都将按照新版本条款重新签订。而未来所有新签订的合同,其有效期都将以每年8月1日到次年7月31日为固定周期。

这个时段,比NBA协议的终止时间晚了一个月,与外援的合同自然相接。三年之后,几乎所有的老协议都将临近期满,CBA的运动员今后只需在网络上访问CBA的官方网站,就能查询到任何队伍、任何运动员、任何中介的所有协议。

到底是在NBA打过的巨星,姚明想做到的事,的确不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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